卓影|每周法律信息評論2.24-3.1

  • 來源:武漢鷹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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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11-07

“一周的法律資訊將伴隨你開啟新的一周!”01國務院:免征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3個月,其他地區降至1%

2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中小企業復工復產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要求、流動資金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提供臨時延期還款安排。二是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免收罰息。湖北境內各類企業都可享受上述政策。增加中小銀行再融資再貼現5000億元,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下調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6月底前,地方法人銀行將新增發放普惠型小微貸款,符合條件的銀行可申請等額再融資。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小額信貸,力爭使利率明顯低于上年。上半年大型國有銀行普惠型小微貸款余額同比增速不低于30%。政策性銀行以優惠利率增加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專項信貸3500億元。會議確認,一是在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地區征收率由3%降至1%。,二是個體工商戶按單位參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參照中小企業享受減免。三是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個體工商戶的低息貸款。第四,除高能耗行業外,分階段落實工商業電價下調5%的政策。五是鼓勵各地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支持出租人減免個體工商戶租金。點評:湖北省作為疫情影響最大的區域,損失巨大,政府出臺相應的政策扶持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而增值稅的減免無疑是雪中送炭,這樣的實質的優惠會幫助企業渡過眼下難關,希望企業做好相應的籌劃獲取更大的實利。02司法部印發 《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指南》

《企業復工復產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指南》(簡稱《指南》)提出組織律師編寫出版《復工復產法律指引,》,讓企業第一時間了解掌握。針對政策性金融、減費減稅、延期繳納社會保險等措施,要加強政策解讀,回應企業關切。103010強調風險防控和沖突化解,助力企業安全有序復工。企業法律顧問和公司律師要為企業復工復產決策做好法律和政策措施。加強合規管理,幫助企業完善工作場所防控、員工個人防護等內部管理制度。確保企業和員工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義務。幫助企業防范法律風險為企業提供網上合同審查、盡職調查、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服務,堵塞法律風險和制度漏洞,做好涉企訴訟、仲裁案件的辯護代理工作,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開展涉企業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引導企業采取線上調解等方式,及時化解因疫情引發的物業租賃、勞動用工、違約等矛盾糾紛,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積極跟進中小企業法律服務需求,為生產經營面臨困難、瀕臨破產的中小企業提供法律援助,為疫情防控期間發生就業、勞動爭議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點評:“復工法律服務指南”的印發,從這一點看出,復工在即,律師與相關的法律工作者都行動起來了,疫情繼續籠罩,不過陰霾即將過去,法律工作者與企業共同行動,共同解決企業復工所遇到的各種問題。0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兩項重要決定

2月24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舉行閉幕會。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推遲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中有關禁食的法律法規僅限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無合法來源、未經檢疫合格的保護野生動物。會議在《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決定擴大法律調整范圍,建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制度。違反者

益,發布《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計價管理的指導意見》,重點如下:一、依據不可抗力的規定合理進行風險分擔根據我國《民法總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并依據2020年2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針對疫情防控相關法律問題的解讀,我省建設工程因疫情影響,建設合同約定的義務不能正常履行的,認定為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二、合同價款調整(一)經工程所在地政府批準,建設工程確因需要疫情防控期間必須施工的,應加強防護措施,保證人員安全,防止疫情傳播。因疫情影響,導致工程費用變化的,發承包雙方應根據合同約定及有關規定,本著實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二)趕工費用: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復工和疫情防控解除后復工的工程項目,如需趕工,應明確趕工費用的計取,并簽訂補充協議。三、工期調整疫情防控期間未復工的項目,工期應按照不可抗力有關規定予以順延,順延工期計算從2020年1月24日起(湖北省決定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至解除之日止;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的項目,發承包雙方應進行協商,合理順延工期。點評:目前在疫情中還在運作的企業就包括建筑行業,但是在疫情下,難免出現混亂,有這樣的一個指導意見,讓建筑行業解決糾紛有了一個官方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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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明確貫徹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有關事項

為確保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政策有效落地,稅務總局明確貫徹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有關事項,重點如下:一、推動盡快制定本地具體實施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統稱“省稅務局”)要按照《通知》和《意見》要求,積極推動本省抓緊制定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按時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備。二、扎實做好政策宣傳和輔導培訓工作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分別在門戶網站開設“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專欄,集中發布相關政策、解讀和操作問答。各省稅務局要充分利用12366服務熱線以及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時解讀政策、講解操作、回答問題,確保繳費人對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應知盡知。  三、加快辦理2月份已征費款退(抵)工作各省稅務局要對2020年2月份已經征收的社保費進行分類,確定應退(抵)的企業和金額。要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及時為應該退費的參保單位依職權辦理退費,切實緩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對采取以2月份已繳費款沖抵以后月份應繳費款的參保單位,要明確沖抵流程和操作辦法,有序辦理費款沖抵業務。點評:社保作為企業的一個較大的負擔,在疫情下,國家將減免社保的行動逐漸推進以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以保障階段性減免社保的政策有效落地,對于此項政策,企業家應該多多關注,減少自身成本,以便更容易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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